“立邦”商标纠纷案开审

 
      因“立邦”商标专用权纠纷,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将北京市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诉讼,北京市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以“立邦王”、“非常立邦”为产品名称,导致上述产品于“立邦”漆商品混淆,误导消费者以为“非常立邦”、“立邦王”漆与“立邦”漆是同一品牌产品。原告认为,北京市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严重侵犯了“立邦”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该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原告方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蒙受了极大经济损失。
     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北京市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图片,以及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出具的“封存财物通知书”、工商局在北京市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处封存的印有“立邦”字样的油漆成品及包装桶。被告方对使用“立邦王”、“非常立邦”的名称生产涂料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愿意与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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