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香港法院驳回BT“点对点”电影下载刑事侵权案被告陈乃明的上诉,维持3个月监禁判刑。全球首宗检控成功的BT侵权案告一段落。
一提起香港海关,媒体总是用“铁拳”、“重拳”来评价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BT侵权案中的强硬和果断,还有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让香港海关不辱使命。
诚然如此,回归10年来,香港海关始终致力于全港知识产权保护,紫荆之花与时代共同绽放:
2001年获“全球反冒牌奖”;
2002年获国际商业软件联盟颁发的“数码冠军奖”;
2004年获美国娱乐软件协会颁发奖项,表彰香港在打击盗版游戏软件中的出色表现;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等专家曾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方面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其多年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经验对于内地相关部门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6月的香港,海蓝天也蓝,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与香港海关的再一次亲密接触中,真正体味到了“铁拳”的份量。
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位于九龙宏天广场9楼,在窗明几净的会议室,大明星周星驰主演的影片《功夫》的正版宣传海报悬挂墙上,昭示着香港海关保护的荣与功。就在几天前,香港海关首次破获了售卖奥运吉祥物“福娃”的盗版纪念品案件。
天网恢恢
今年4月,就在内地积极探索KTV版权收费问题、并大感头疼之时,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在北京很轻松地说了句:“不妨学学香港。”
谢肃方此言决无自夸之嫌,香港有着一套包括音乐版权在内的完备而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在香港得到了充分保护。
“与内地不同,香港海关还负责调查涉嫌侵犯版权、商标以及虚假商品说明的投诉,香港海关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工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监督何继开先生开门见山地道出香港海关的职责。
“完善的法律是我们开展严厉执法的重要基石。”何继开表示。
据介绍,在香港的知识产权法中,版权法律源于英国的《1911年版权法令》,以及其后取代该法令的《1956年版权法令》。香港于1973年订立了《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39章)。于1997年,香港对版权法律做出重大修改,并制定了新的《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重新修订的《版权条例》自1997年6月27日生效至今,期间曾多次做出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变迁,香港版权保护始终与时俱进。
资料显示,香港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判罚毫不手软:
版权条例规定的刑事罪行包括出售、管有、出口或进口盗版物品作商业用途,刑罚最高为监禁4年及每件盗版物品最高罚款5万元;管有、制造、出口或进口用作制造盗版物品的任何物件,刑罚最高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8年。
防止非法制造光碟。光碟制造工场要向海关注册(1998年8月29日全面生效);无需手令,进入及巡查光碟制造工厂;规定光碟制成品须刻上“制造者代码”;无牌制造光碟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4年。 防止非法制造母盘。光碟制造工场要向海关注册(2002年7月19日全面生效);无需手令,进入及巡查母盘制造工场;规定母盘制成品须刻上“母版识别来源码”;无牌制造母盘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4年。
防止戏院盗录。刑事罪行包括,任何未经授权或没有合理理由而携带摄录器材进入戏院、剧院或音乐厅。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
保障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刑事罪行包括,进出口或出售任何伪造商标的货品;管有任何伪造商标的货品做出售用途。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规管光碟生产线进出口。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的进出口需向海关申报(1997年12月29日生效)最高刑罚为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随着1997年新修订的《版权条例》提高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刑罚后,香港法院迅速做出响应,加强对违法者的震慑作用。1998年,因侵犯版权罪而被定罪的人中有1/3被判处监禁;1999年,判处监禁的比率增至54%;2006年1月至6月,判处监禁比例则已增至67%。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6年向立法会提交了《2006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目前立法会正对草案进行审议。草案内容涵盖的5个范畴包括:版权的保护措施;版权的豁免制度;放宽平行进口的刑责期限;提高刑事执法效率及效能;以及其他与条例运作有关的一些修订。
疏而不漏
2003年1月24日,香港海关人员在新界的粉岭和罗湖拘捕了9名涉嫌从内地贩运盗版光碟入港的男子,查获盗版光碟2800张,并扣押汽车1部。这只是代号“蒲公英行动”中破获的一起案件。
这样的行动在香港海关还有很多,如“马刺行动”、“猎人行动”、“钓鱼郎行动”等。截至2006年底,海关侦破各类侵犯版权案件达912起,拘捕了1063人,扣留货物价值9884万元。据统计,全港涉嫌销售盗版光盘店铺的数目也由1998年的1000间减至目前的35间左右。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香港海关大幅增加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的人力,由原来的100多人增加至250人;并于1999年成立了特遣队,加强扫荡盗版光碟的零售黑点,2001年特遣队转为常额编制,约150人。当年香港海关就侦破了1.2301万宗侵犯版权案件,行动中拘捕1684人,检获盗版光盘约895万张,总值1.8亿元。
严厉执法一直是香港海关的不二作风,香港海关一直在努力遏制进出口、制造、分销及零售4个方面的侵权活动。“边境堵截、追踪及侦查、持续密集式扫荡和联合行动是香港海关的杀手锏”,何继开如是总结。
这4个方面:在各边境口岸的海关人员在陆路、水路及空运方面全力遏制侵权物品的进出口,以杜绝跨境犯罪活动;海关人员运用其专业技能对侵权活动进行追踪及侦查;针对各盗版及冒牌黑点采取连续性及密集式的扫荡,使不法分子只能转入地下,偷偷摸摸地进行侵权活动;不时与香港警察及内地执法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加强执法力度。
情报收集及分析工作历来为香港海关所高度重视。其情报来源主要是:向业界收集、线人提供消息、跟踪追查目标和市民举报。在香港,也曾有一些贩卖冒牌货物的市场,香港海关曾与外国游客合作,在这些“洋线人”的配合下,查获了一批售假摊贩。持续不间断的扫荡行动,使这些区域内100多个售假摊档减少至15个左右。1998年海关开始设立举报奖赏。去年,针对商业机构盗版软件情况依然猖獗的情况,香港海关将5000元的奖励加码5倍增至3万元,以打击大规模侵犯版权的公司。
2004年7月的“马刺行动”中,香港海关首次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成功瓦解一个盗版集团,破获翻录工场、储存仓库及其零售网络,并冻结该集团约2000万元资产。至今海关共有7宗案件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了9900万元犯罪收益。冻结犯罪收益,也是香港海关的铁腕之一。
香港海关在执法方面还有一条真经,即与知识产权业界,包括版权拥有人、商标持有人和各学术机构一直保持着策略性的伙伴关系。这些合作伙伴为海关在情报交流、验证检获货品、技术支援、辨别货品真伪的讲座,以及合作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等助了一臂之力。
应运而生
2005年1月,全球首起BT侵权案写进了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也载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史册。 2005年,成龙、施瓦辛格出演香港反盗版宣传片。成龙在首映式上表示,网上的侵权上下载情况严重,摧毁电影工业,令投资者血本无归。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刑事检控版权组高级政府律师谢家树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球BT侵权第一案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已深受网络时代的挑战。
事实上,当2000年网上盗版活动已在世界各地陆续浮现的时候,香港海关就成立了互联网反盗版队;2005年,为打击网上售卖冒牌活动,第二支反互联网盗版队应运而生。两队队员均受过专业训练,拥有先进的网上调查工具和掩饰身份的上网设备,在瞬息万变的数码
世界侦查错综复杂的电脑罪行案件,接受数码时代的挑战。
两支反互联网盗版队自成立以来,共侦破81宗个案,拘捕118人,检获货品总值538万元。自2005年1月成功侦破首宗BT上载案件后,利用BT“点对点”软件上载侵权电影的活动已大为收敛,大幅减少了八至九成。
2005年11月,香港海关与4个本地拍卖网站及多个品牌持有人推行“拍卖以诚·除伪守正”计划,打击在网上出售侵权物品的活动。当拍卖网站的运营商通过海关设立的特定通报途径接获参与计划的品牌持有人的通报后,便会立即采取行动,将怀疑侵权的物品从拍卖名单中删除。有了业界的协助,海关可以集中其执法资源处理更加严重的集团式及有组织的网上侵权活动。
为了加强打击利用BT软件于本地互联网站分享侵权电影、音乐、漫画及游戏档案,香港海关于2006年7月推出“青少年打击网上盗版大使”计划。借助20万名青少年制服团体成员的协力,加强监察网上侵权BT活动。通过让青少年直接参与打击网上盗版活动,培养他们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为香港社会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基础。
2007年3月31日,本报记者曾有幸见证了备受关注的“网线监察系统”在香港海关正式启动仪式。“这在香港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对该系统的启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当天,“青少年打击网上盗版大使”秘书处、“反互联网盗版队”联合办公室也同时启动。
“网线监察系统”由香港海关与香港大学合作研发,得到了香港特区政府25万港元的支持。该系统能24小时自动监察网上BT侵权活动,协助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搜捕工作。系统利用电脑高速运算的特性,快速扫描网上读者讨论区,识别新BT种子的“播种人”。系统有能力在讨论区内侦测出首粒侵权种子出现的时刻,并锁定该目标网页及上载者,从而展开深入调查。
携手共进
回归10年,也是香港与内地协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10年。在香港海关的大事记里,记录下了内地与香港海关合作可圈可点的瞬间:
2000年,香港海关与海关总署签订了《互助合作安排》,就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种海关事务提供行政互助。从此,香港海关与内地交流合作不断加强。
事实上,从1996年开始,香港海关就和内地开始了合作之旅。和广东海关设立的专为保护知识产权的联络渠道,就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进行直接联系。双方曾举行定期工作会议,适时通报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侦破数字及资料,举办专题研讨和培训。
而港粤“双边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更是精彩。粤港双方在不同陆路口岸,包括旅检及货检方面,通过口岸热线及传真,进行即时的情报交流,使对方在第一时间跟进调查,有效提高了查获跨境侵权案件的成功率。
2002年,香港海关与国家版权局签署了《国家版权局与香港海关保护版权及打击盗版光碟合作互助安排》,双方同意在各自的法律、职能及资源的范围内,就保护版权及打击盗版方面加强合作,并提供行政互助,以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双方代表定期会晤,商讨与执行该合作安排有关的事项,并交换意见。
2003年,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成立,双方设立了“粤港跨境知识产权案件协作处理机制”,以便通报两地跨境侵权案件的资料及情况,并转介案件至负责单位跟进。
2004年粤港海关设立了“快速协助验证机制”,使广东海关能加快核实由内地单位签发的光盘加工授权文件的真伪,从而使香港海关可以尽快采取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光盘的生产活动。
“我们相信,在未来,内地与香港海关的合作一定会有更加广阔的空间。”何继开憧憬着。
采访结束后,漫步在香港金紫荆广场上,天空依然很蓝,海风徐徐。一个个香港市民从身边擦肩而过,或许这擦肩而过的人群中就有反盗版特遣队的队员。正是他们以及和他们一起致力于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卫士们,守护着香港知识产权的蓝天。阳光下,鲜艳盛开的紫荆花正告诉世人——今年花儿红,明天花更好!(知识产权报 记者 李启章 吴 辉)
引自:知识产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