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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有关“垃圾专利”的说法由来已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澄清,指出不能简单地将“问题专利”等同于“垃圾专利”。
显然,“我国垃圾专利超过50%”、“我国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占所有授权专利的80%以上”等危言耸听之说,实际上是在对专利制度本身不了解甚至是曲解的前提下做出的错误判断。从专利转化角度来说,我国有80%以上的专利没有转化,一些发达国家亦是如此。专利审查主要是对发明在技术层面做出判断,而专利能否在商业上取得成功,还取决于许多其他相关因素。所以,尽管很多专利没有取得什么经济效益,但这些专利同样为丰富人类知识宝库做出了贡献,而不能简单、武断地统斥为“垃圾”。
不可否认,个别人为了名利,为了宣传效应,用公知的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对别人的设计进行细微的变化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有一些人为推介技术和产品,对专利夸大宣传、商业欺诈或以不确权的专利起诉同行,确实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媒体有义务帮助公众解读社会现象,有权对某些现象及深层机理提出怀疑,这是透明的市场环境所必需的,但这种怀疑必须是建立在负责任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与我国300万件专利申请总量相比,可称为“垃圾”的比例微乎其微,而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和一些人自以为是的简单化思维,形成了媒体上看似严谨实际上却谬误百出的粗放报道,个别媒体溅起的“泡沫”又不断被其他媒体放大,致使更多的人对专利制度本身产生误解。
撇去媒体在所谓“垃圾专利”传播中的大量“泡沫”,我们不难看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企业都在积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量大幅增加,这是经济发展、专利制度本身特点以及有效实施专利策略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提升很快,但其中相当数量的专利都是由外国公司申请的,我国企业或个人在国内外申请专利的数量还非常有限。因此,没有足够的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参与国际竞争必然处于劣势。因此,从经济发展和参与竞争的实际需要来看,我国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尤其是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的数量更是严重不足。(知识产权报评论员)
引自: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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