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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根据《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京知局[2004]66号)和《 2006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2005 年11月29日经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讨论通过)的要求,我局决定于从 2005 年11月30日起开展2006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申报工作,截止到 2005年12月25日 。 2006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将由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抓,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为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工作指导和部分活动经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专利试点单位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研发的企(事)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法人。
2、专利试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单位领导重视专利工作,专利工作有一定基础;北京市大中型骨干企(事)业、科技型企(事)业或各类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
试点单位原则上不重复申报,已经成为北京市试点(专利引擎)单位不再进入 2006 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行列。
3、专利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一年,从 2006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
4、专利试点单位的申报与确定
按照试点企(事)业应具备的条件,以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为原则,申请企(事)业应填写《北京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请书》,填好后送交所在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专利试点单位推荐,报市知识产权局确定 2006 年北京市试点单位名单。
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务必于 2005 年 12 月 25 日前 将本区域内的试点单位名单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5、专利试点单位工作主要内容
1 )设立专利管理部门和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2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
3 )开展各项有关专利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主管领导、专利工作人员和科技骨干要加强培训;
4 )加大奖励力度,形成专利激励机制;总结各项专利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先进经验;
5 )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根据需要建立企业专业专利数据库,推动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开拓市场和技术贸易中有效利用国内外专利文献;
6 )通过提高企业专利拥有(申请)量,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6、专利试点单位所能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1 )试点期间专利申请费用可以到市知识产权局全额报销;
2 )免费参加市知识产权局或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利知识培训或相关会议;
3 )申请获得建立专利数据库部分费用资助。
附件1:《北京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请书》 附件2:《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 黄显智
联系电话: 84080080 ;传真 84080081
e-mail:hxianzhi@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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