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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 推进通州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营造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通州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就我区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授予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的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知识经济的基础制度,其核心是促进、保护知识和技术的创新。进入新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已经成为决定地区创新和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因素。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是迎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挑战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是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需要。首都经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方向。充分依托首都智力和创新资源优势,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是通州区经济实现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和市有关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氛围。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工作力度。区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则的宣传力度。结合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区知识产权中心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无假冒专利产品商场"放心购物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专利保护意识。区行政学校等培训机构要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培训纳入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区知识产权中心要组织力量分别编写适合中小学生、厂长(经理)、经济管理人员阅读的知识产权普及教材,切实做好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重视和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展示通州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建立健全区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机制。区知识产权中心为本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和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区政府同时建立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由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办公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知识产权管理的重大措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知识产权中心承担办公室职能,负责办公会议的日常工作。文化、工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强化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二)、加强我区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研究,建立专利战略和政策研究体系,并将调查研究转化为成果,促进我区经济竞争力的提高。区知识产权中心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紧紧围绕区政府经济中心工作,针对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经济、贸易、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问题,结合本区的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专利战略研究报告和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府确定"有所为"的重点技术发展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指导产品和产业调整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区知识产权中心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各乡镇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工作范畴,确定一名领导主抓知识产权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统一安排、管理和考核。区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机构,配备负责人员。将研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的核心经营战略,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产业化、市场推广和依法保护的全过程。
(四)、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区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根据我区实际,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努力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多方筹措资金设立"通州区专利专项资金",扶持本区专利的申请和实施,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区知识产权中心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者素质。要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加强培训,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能够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熟练处理国内及国际知识产权事物。要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摸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创新能力要强。要不断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起专利户就是上帝的思想,千方百计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三、完善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积极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促进企业进行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深入、以点带面、指导全局"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选定5-10家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加强指导,使之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选择50-60家为知识产权重点联系企业,密切跟踪重点技术创新和关键高新技术的发展,培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和名牌产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逐步试行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制度。知识产权工作要作为企业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要作为考核各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也要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区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评选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并以区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三)、引导企事业单位运用市场机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专利信息网络,有选择地在重点企业建立信息平台。在技术开发、引进时,要进行专利检索及分析论证,确定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重复引进。研究、设计、创作、开发取得成果后,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在进入市场前,应及时注册商标。企业在接受定牌加工时要向定牌商索取商标证明并签订许可合同,避免造成侵权纠纷。
在组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时,要对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价入股(所占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授权使用、特许经营,要在合同中对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和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可能发生的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同时要确定商标归属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要及时在产品出口或即将出口的国家(地区)进行商标注册。
(四)、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或委托作品应依法确认著作归属权。使用中外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与著作权人签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保证作品的使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权益。
(五)、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拥有的技术秘密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发明创造的成果归属、职务发明的使用、转让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使用范围、期限、方式、条件等具体条款。凡在代理服务中知悉当事人有关技术秘密的中介机构及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四、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企业注册登记时,以商标、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适当放宽。重大专利技术、驰名或著名商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60%。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区有关部门要将工业技术改造资金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产品倾斜,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业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为此所购置的关键设备、仪器的费用,经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并经财税部门审核后可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其当年实际发生额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摊入成本所形成固定资产应单独进行管理,不再提取折旧。本区域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隶关系分别报市、区财政局和主管税务部门审批;其它类型的企业报主管税务部门审批。
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国有企业报经市或区财政局和税务部门核准,其他性质的企业报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准后,可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四)、多方筹资,设立"通州区专利专项资金", 扶持和鼓励区内企业专利的申请及实施。对符合首都和通州区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发明创造,申请国内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授予专利权后,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补贴,其补贴标准为:发明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每件按实际支出额的50%给予补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每件15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00元。对科技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符合通州区经济发展方向的专利项目,经考察论证可给予专利技术实施资金。
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资料库;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国内自主版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及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支持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支持和鼓励举报假冒、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着手建立通州区专利孵化器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吸引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人进入孵化器创业发展。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业务代理、市场调研、咨询评估、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和政策研究等业务,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对有市场竞争力,运作规范的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区政府适当的给予扶持。
(六)、发明专利的授权情况应列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获奖内容的一项,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之一。
(七)、保证专利权发明人收益。专利权拥有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使用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发明人和为专利技术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自行实施的应当在连续5年内,每年从实施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发明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的,也可以用不低于专利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奖励给发明人。发明人经单位许可采用适当方法实施的,利益分配的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加大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力度
(一)、区文化、工商、公安和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格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尤其是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和受理,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做好工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综合商场等重点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政府及事业单位机关要模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用正版软件,推进软件正版化进程。
(二)、积极探索和建立"上下结合、条专块统、协作配合"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手建立区知识产权举报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加强区知识产权中心与公安、工商、文化、技术质量监督、城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合力。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和加强司法保护创造必要条件。
(三)、区知识产权中心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引导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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